济南市槐荫区环卫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市场测试
2020-11-02

一、说明

致潜在社会资本: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槐荫区环卫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并授权槐荫区城市管理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拟定近期启动项目采购阶段工作。为进一步加快本项目的实施进度,保证本项目获得社会资本的充分响应,特邀请潜在社会资本进行合作意向征集:

声明:

1、本次合作意向征集并非正式采购程序的组成部分,不作为政府方的任何承诺。

2、本次合作意向征集主要是对实施方案有关运作模式进行论证,在方案正式定稿之前有可能做修改,对各方均不具有约束力。

3、无论潜在社会资本是否参加合作意向征集,在后续社会资本采购环节将得到同等的对待。

4、若社会资本提供的反馈意见涉及到商业机密内容,政府方可安排专门沟通。

5、请潜在社会资本在2020年11月6日17:00之前将相关测试内容(格式自拟)发送至下列指定邮箱,反馈信息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请邮寄到下列地址。

联系人:曹军辉   13810064021

联系邮箱:857850685@qq.com

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28666号国华东方美郡一区4号楼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环卫综合设施停车场建设地点位于济南市槐荫区烟台路2667号院内,保洁地点为道德街环卫所、营市街环卫所、中大环卫所。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停车场提升改造及道路保洁试点范围进行一体化运营。

停车场提升改造拟对烟台路环卫综合设施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拆除老旧路面15535平方米,新建大车区路面8169平方米、小车区路面8855平方米。同步敷设雨水、污水管道,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一处,施划交通标线。

注:烟台路环卫综合设施停车场是对停车场进行拆除后重建,因此,项目所涉及的存量资产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再存续,发生的存量资产拆除由资产所属单位按财务、税法、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规定报批处理,新建资产价值重新入账。

购置新能源大型洗扫车(含充电桩)11辆,充电桩变容设备建设(洒水、机扫车)1套,大拉臂车15台,大压缩车4台,固定式压缩箱20个。购置安装完成后对道德街环卫所、营市街环卫所、中大环卫所范围内路面进行保洁一体化运营。具体保洁面积如下表所示:

1-1 项目道路保洁范围

道路类别

长度(米)

面积(平方米)

数量(条)

人工保洁面积(平米)

机械保洁面积(平米)

一类

8670

355090

6

0

355090

二类

2790

65865

5

0

65865

三类

18273

150902

37

50902

100000

合计

29733

571857

48

50902

520955

 

(三)项目投资

本项目内容包括停车场建设和道路保洁一体化运营。其中:

1)根据《槐荫区环卫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建设投资估算为7194.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907.00万元(含保洁设备购置费45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33.00万元,预备费654.00万元。

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总投资在可研投资基础上增加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通过测算,本项目融资金额约5941.8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暂按5.88%进行测算,建设期贷款利息合计为174.69万元;流动资金为58.56万元。

2)保洁一体化运营服务费为1035.05万元/年。

三、测试内容

(一)PPP项目基本思路

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委托运营(OM)运作方式,其中停车场提升改造内容采用BOT模式,道路保洁内容采用OM模式。

本项目需要成立项目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项目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由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授权济南槐荫财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在槐荫区注册成立,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

项目公司成立前,为确认中标结果,槐荫区人民政府授权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作为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待项目公司成立后,再由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承继协议。具体运作方式如下:

1、政府方负责项目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立项批复等前期手续的办理,承担项目设计、监理等机构的采购以及项目建设监管、运营维护监管、绩效考核、费用拨付、期满移交监督、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等工作。实施机构作为项目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社会资本。

2、项目公司为项目的投融资主体,具体融资工作由社会资本方负责。

3、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工作,若社会资本方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则依法自行承担资质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4、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公司通过签订的《PPP项目合同》取得本项目的运营权,其中道路保洁采用OM(委托运营)方式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政府方向项目公司支付道路保洁服务费用。

5、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PPP项目合同》约定的项目资产、设施及权益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指定机构。项目公司需确保移交的资产、设施、设备功能正常使用、无任何债务负担、达到双方约定的全部交付标准。

社会资本的意见和建议                                

(二)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含建设期及运营期。项目整体合作期限为10年,其中停车场建设期1年、运营期9年;道路保洁运营期10年。项目停车场部分运营期保持不变,建设期缩短或延长,整体合作期限相应缩短或延长。道路保洁合作期与停车场合作期保持一致,停车场建设期缩短或延长,道路保洁合作期相应随之缩短或延长。

社会资本建议运营期的合理年限                         

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交易结构

本项目由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作为实施机构,项目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竞争程序选定社会资本方,并由社会资本方和济南槐荫财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槐荫区环卫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合同》),并按照《PPP合同》约定,负责槐荫区环卫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资产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全过程,由实施机构负责监督项目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定期监测项目产出绩效指标,组织相关人员计算应付补贴额度,及时向财政局提报书面申请,并附项目公司的书面申请文件、初核的财政补贴计算过程文件和相关资料,财政局及时完成复核,复核通过后可将财政补贴按约定时间和补贴额度拨付给实施机构由其按期支付给项目公司或代实施机构直接拨付给项目公司。

(四)投融资结构

1、项目资金筹措

本项目建设投资估算为7194.00万元资本金暂定为1485.45万元(未来如需增加项目资本金,则增加部分由社会资本负责,政府方出资额不发生变化),约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20%。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74.27万元(财政资金),剩余资本金由社会资本出资,待项目公司成立后双方按照政府要求的项目建设进度计划足额缴纳资本金。

除项目资本金之外其余资金可通过银行贷款、股东贷款、股东借款、基金等方式筹集,具体融资工作由项目公司负责,政府方予以配合,但不承担担保责任。

若在建设期项目申请到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则该补助资金由项目公司专款专用于项目建设,政府以总投资中扣除该专项补助资金之后的金额作为计算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基数;如在运营期获得上级补助资金,则冲减当年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

本项目融资成本以5.88%为上限据实测算。

社会资本对融资成本的意见和建议                         

社会资本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2、项目公司股权结构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暂定为1485.45万元(与项目资本金一致),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74.27万元(财政资金),占项目公司5%股权,不参与项目公司分红;剩余资本金由社会资本出资,占项目公司95%股权,未来双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社会资本的意见和建议(从注册资本数额、股权比例及分红方面)                                                       

3、资本金到位时间

社会资本方及政府方出资代表应按照项目资金计划,以货币出资到位。建议第一笔注册资金(不低于743万元)在项目公司成立一个月内到位,其余资金可结合项目建设进度要求,根据项目实际工程进展及投资批复情况缴纳,具体在PPP合同中明确。

社会资本的意见和建议                                 

(五)项目运营方案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项目运营期间,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运营维护目标,按照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对项目进行运营维护,具体运营内容为:道路保洁、停车场维修养护等。

1、道路保洁

本项目道路保洁范围是对道德街环卫所、营市街环卫所、中大环卫所范围内路面进行保洁一体化运营,总运营面积为571857平方米,其中人工保洁面积50902平方米,机械保洁面积为520955平方米。运营标准符合《山东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山东省城市道路深度保洁操作指南(试行)》等文件规定,以克论净,实行机扫和冲洗的示范路,车行道尘土量不超过5克/平方米,人行道不超过 10 克/平方米;主要道路可见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5 分钟,城市环境卫生面貌显著改善,市民群众对市容道路保洁工作的满意率显著提高。

2、停车场维修养护

本项目停车场维修养护内容是对停车场路面、管网、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指示牌、标线等配套内容进行维修养护,养护标准详见绩效考核内容。

项目范围内涉及到的大中修业务不包含本PPP项目内,如有需要届时由政府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另行采购。

具体运营方案由项目公司提报给实施机构,经实施机构批准后执行。

社会资本可自主开发运营方向及方案:                    

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回报机制

1、回报机制

本项目为槐荫区环卫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主要建设产出是环卫综合设施停车场,运营内容为道德街环卫所、营市街环卫所、中大环卫所范围内路面进行保洁一体化运营及停车场维修养护,项目公司无运营收入,因此采取“政府付费”方式作为项目的回报机制。本项目年政府政府付费支出额建议用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1. T为年政府付费;

  2. A为年可用性付费;

  3. B为年运维付费,计算公式=停车场运维费+道路保洁费+建设期道路保洁费分摊,运维费最终以社会资本方报价及建设期道路保洁费分摊为准进行考核,建设期道路保洁费分摊按照等额本息方式进行分摊,年限为9年,年化收益率上限为7%,实际以社会资本方中标价为准;

  4. J为年绩效考核扣款,本方案财务分析时暂计为0;

  5. P’为项目建设投资扣除政府出资剩余部分;

  6. D为建设期利息,项目资本金部分不计息,暂按5.88%,并以此为上限按实计算,其中当年投入债务资金暂按1/2计息,计算基数为详见项目分期投资及筹措计划内容;

  7. i为年化收益率,暂按7%计取,实际以社会资本方中标价为准。

    n为运营期总年数。

    社会资本对综合投资收益率上限值的意见:                  

    2、运维费用

    本项目主要运营内容包括道路保洁、停车场维修养护。根据项目情况及参考同类项目经验,项目运营费(包括运营成本及其合理利润)约为1054.03万元/年(非缺陷责任期内)。项目范围内涉及到的大中修业务不包含本PPP项目内,如有需要届时由政府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另行采购。具体费用明细如下:

    停车场维修养护:根据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投资估算指标及实施机构提供的场地现状与维护费用的实际情况,停车场地面管养与维护费用为10.45元/m2•年(含小修,小修及维护内容详见绩效考核章节内容),场地面积共17024平米,则每年维修养护费为17.79万元;管网管养与维护费用为8.2元/m•年,本项目雨污管网共1457米,则每年维修养护费为1.19万元。因此,本项目停车场维修养护费用合计为18.98万元/年。

    注:运营期前两年为缺陷责任期,不计提维修养护费。

    保洁试点部分运营:保洁试点部分根据槐荫区现有保洁费用标准计算,每年运营费约为1035.05万元。

    社会资本对运维费用上限值的意见:          

    社会资本对回报机制的意见:                             

    社会资本可提出其他建设性建议                          

    (七)建设成本控制方式

    根据项目情况及工作计划,项目在招标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具备编制工程量清单条件,拟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在本工程经政府方审批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由实施机构委托具备相应造价咨询资质的专业咨询机构,依据施工图以及适用的造价计量、计价规范和政策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控制价。经评审之后的招标控制价作为社会资本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公开招标确定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作为后期签订PPP项目合同及项目竣工结算的依据。

    社会资本对建设成本控制方式的意见及建议:                

    (八)项目资产权属

    本项目土地由政府提供给项目公司使用,资产权属归政府方所有。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建安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经审定后形成的非货币性资产为固定资产,资产权属也归政府方所有。运营期内,项目范围内的运营权属归项目公司所有。

    社会资本的意见和建议                                

    (九)采购方式

    本项目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槐荫区城市管理局将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人。项目将进行资格预审,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体以资格预审、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报价内容:

    1)工程量清单,报价上限为工程控制价;

    2)年化收益率,报价上限为7%;

    3)项目停车场养护费,报价上限为18.98万元/年(非缺陷责任期内);

    4)项目道路保洁费用,报价上限为1035.05万元/年。

    社会资本的意见和建议                                   

    (十)PPP项目投标主体

    1、本级政府所属的各类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平台公司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但改制之后的融资平台公司可以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均不得单独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3、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以满足投资标的项目所需资金规模要求,需提供不低于15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及6000万元未使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或融资意向书。

    社会资本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PPP项目资质

    1、请社会资本说明本身具有各种资质的情况,并将扫描件作为附件与测试方案一起发送。

    2、请社会资本说明自身实力的其他相关情况,如投融资能力、其他等相关情况。

    (十二)潜在社会资本的其他建议和意见

    社会资本的意见和建议                                   

    社会资本方对本市场测试所有内容的意见及建议均可采用附件形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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